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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丨4个月8亿,如何打击非法第四方支付?

华为无法更新imtoken 2023-02-18 07:25:05

指导

严厉打击非法第四方支付

网络犯罪研究

在网络非法借贷、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的背景下,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严格的监管机制,无法直接进入非法网站进行资金结算,不法分子将其关注非法第四方。 支付平台。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介绍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的产生、发展、运作模式、打击难度以及相关行为的刑事责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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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全文如下)

打击非法第四方支付网络犯罪研究

——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廖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为例

文/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半月

现在说到支付宝和微信,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支付方式。 与传统的现金和银行转账相比,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是俗称的第三方支付。 在网络非法借贷、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的背景下,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机制严格,无法直接进入非法网站进行资金结算,不法分子将目光转向他们关注非法的第四方。 广场支付平台。

2020年4月,我院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反洗钱领域”案件。 提供资金清算服务,不到4个月时间,共产生8亿非法资金流。

第四方支付平台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方支付,又称聚合支付,是相对于第三方支付,聚合了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等服务商接口等支付工具的综合支付服务。

1、2014-2015年,第四方支付进入萌芽期

这一时期,余额宝、微信支付、百度钱包、京东支付等第三方支付产品相继推出,移动支付方式日趋多样化和碎片化。 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给收款的商家和付款的消费者都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由于市场上不同支付平台的独立性,激发了对不同支付方式综合利用的需求。 此时,第四方支付的核心业务是渠道聚合。

第四方支付为实现不同支付渠道的综合利用,将各支付公司的不同接口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功能全面的单一渠道。 终端用户只需使用同一个二维码即可选择任意一种支付方式。

简单的渠道聚合业务成本低,操作简单。 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与其他支付机构合作拓展此类业务,也可委托外包机构开展。 这类第四方支付机构主要提供技术协助,通过简单的接口服务获取利润。 资金结算核心业务不参与操作流程,用户无需额外注册账户或提供重要个人信息。

2、2015-2017年,第四方支付进入规模加速爆发期

随着支付宝、微信支付、中国银联等龙头机构大力推进线下扫码支付领域,线下支付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零售支付领域的非现金越来越受欢迎。 大量线下特约商户的存在需要依赖聚合支付服务商等外包机构进行维护。 从建行、民生银行等传统银行机构,到拉卡拉等持牌非银行支付机构,都开始涉足第四方支付领域。 此外,美团等大型互联网企业也在不断涌入,共同推动第四方支付。 产品创新不断涌现。

第四方支付机构利用其广泛的用户来源优势,在渠道聚合的基础上进行信息聚合,额外吸纳和维护终端用户,具有拓展客户和收集信息的功能。 不涉及客户交易过程中的资金结算,只涉及客户的相关信息。 它涉及客户特定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利用,也可以在收集大量交易数据的基础上形成信息的汇总和记录。

3、2017年第四方支付平台进入合规发展期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照支付业务整治的通知》、《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支付结算司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整顿非法“聚合支付”业务的通知》等发展文件规范第四方机构经营行为。

其中,《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非法“聚合支付”业务的通知》将聚合支付定位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收单外包代理”,明确规定不得从事核心业务。资格审查、协议签订、资金结算等活动。 商业; 不得以任何形式办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资金结算业务或者变相从事资金结算业务。

此后,从完善服务、促进发展、机构评级、无证整治、规范创新、明确技术规范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全面加强聚合支付监管,切实加强聚合支付监管。针对无证经营,“二次清理”赌博、诈骗、涉黑等风险隐患得到大力整治。

特别是2020年8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收单与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将“聚合支付技术服务”作为备案业务类型之一,正式将其纳入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范围。 ,行业自律管理力度明显提升。

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的产生及运营模式

一、非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

第四方支付在技术上也可以实现资金汇聚的功能,类似于持牌支付机构的资金清算业务。 从本质上讲,它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终端用户之间建立的一种新的支付机构。 资金先由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结算到第四方支付控制的账户,再由第四方支付机构发放给自有平台用户,即二次结算完成了。

2017年出台了一系列禁止二次清算的政策。 外包收单机构在从事聚合支付业务时不得从事资金清算业务,但仍有平台违规从事资金清算业务。 此类组织往往在协助其他犯罪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如为网络诈骗平台、网络赌博、色情直播等行业提供支付交易和资金清算服务,成为网络黑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何况,第四方支付平台本身就是非法借贷、赌博网站、色情网站、诈骗网站的配套平台。 作为产业链中的一环,扩大了刑事犯罪的危害。

例如,在我院办理的这起案件中,不法分子注册了一家科技公司,公开招聘网络技术人员,并建立了一个系统,让他们注册自己的虚拟账户,设立自己的虚拟货币作为记账工具,进行资金结算由专职团队分工明确。 ,为非法借贷软件提供支付交易和资金清算服务。

二、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的运营模式

(1) 传统运营模式

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的操作流程一开始比较简单。 支付平台通过购买大量个人账户或私人注册商户二维码收款。 利用伪造虚假流量掩盖非法网站充值的作用。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人民银行对第三方平台管控力度的加强,为加大资金追溯难度,降低被监控风险,违规的第四方支付平台在传统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跑分、虚拟货币等环节。 ,并招募了大量的平台代理,形成了一个非法的支付服务行业。

(二)“跑台”模式泛滥

“润粉平台”是一种非法的第四方支付运营模式。 平台吸引了大量个人用户入驻,个人在支付平台缴纳一定保证金后,即可在后台自动接单。 跑分行为混乱。

以我院办理的本案为例,廖某带领的技术团队非法搭建第三方支付平台。

后台接收非法借贷软件的支付请求,形成“炒币”订单。 前端利用“炒币”平台吸引大量个人用户入驻,这些用户使用个人银行、支付宝等账户在炒币平台支付一定保证金,然后进行抢单交易。

“炒币投资者”与非法借贷软件的借款人之间形成多层次、多对多的关系。 同时,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发行的Tether用于借款人与“炒币人”之间的结算。 、将上下游资金往来“物理隔离”,将违规交易零散隐藏在海量正常交易数据中。

此外,在实践中,也有一些不法的第四方支付平台在与网络犯罪平台结算前,再次通过数字货币平台划转资金,最后以虚拟货币形式将资金划转到网络犯罪分子提供的账户中。 ,使资金流动更有效率。 为掩饰。

打击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难

一、刑事分工“细化”加大全链条打击难度

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为非法借贷、赌博、诈骗、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清算和渠道服务的犯罪链条较长。 以本案为例,该案涉及非法借贷软件开发、网络套路借贷、非法设立第四方支付平台等犯罪活动。 每个角色的业务团队相互独立,通过互联网连接,非常复杂。

要实现全链条打击,需要执法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 一旦发现其中一支队伍被侦查机关打击,其他队伍可以立即与其断绝联系,删除电子数据,并迅速寻找同业替代者。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违法借贷团队在发现违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无法完成支付结算后,立即删除违法借贷软件的相关电子数据,以免被查处。

2、犯罪账户“普及化”金融监管难

非法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公司、商户或个人账户利用交易撮合、支付指令、记账结算等功能,在商品交易、电话等表面活动下将违法资金划入支付渠道。充值充值,躲避监管。

使用的结算账户大多来自“码商”或“跑分”平台。 “码商”负责收集个人或商户的大量二维码,提供给不法第三方支付平台。 “润粉”平台以在线刷单、虚拟货币炒作的形式出现,将通过网页、贴吧、在线兼职群等方式进行推广,诱导用户参与。

本案违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同时实现支付结算和“积分”功能。 这个非法的第四方支付平台由一个炒币APP和一个贷款超市网页组成,两者之间的连接仅由开发和运营该平台的廖团队控制。 Chaobi APP拥有自己的虚拟货币,以高回报吸引普通人投资; 借贷超市网页被王某等不法网贷人员利用,其上约有50款非法借贷软件。 资金结算的承兑人(即前述“炒币投资者”)遍布全国,任何人都可能成为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的工具。 犯罪账户屡见不鲜,非法资金难以与正常个人消费区分开来。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控监控中往往无法及时掌握、识别和追踪可疑交易和资金流向,侦查机关办案、研判、取证、追赃等挑战不断升级。

3、服务对象范围广,取证抓捕难度大

在服务过程中,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可能同时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网络传销、非法期货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非法支付服务,不法主体还可能利用多种非法支付渠道。 主体关系复杂,电子数据证据难以追溯,进一步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

一些平台犯罪嫌疑人还定期或不定期清理平台数据。 即使执法机关合法获取平台数据,也往往面临获取的证据无法反映全部犯罪事实、证据链难以形成的困境,严重影响了第四方支付。 打击犯罪的效果。

在办案过程中,借贷超市网站搜集了约50家非法借贷软件企业,但最终只查获了3家涉及非法借贷软件的犯罪团伙。 抓获非法出借软件的犯罪团伙时,其犯罪电子数据已被删除。 在近三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间,我们分析了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云盘上的数十万条电子数据,收集了非法借贷软件中的账户和交易记录,以及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 进行综合碰撞比对,固定犯罪证据; 经过反复核实,受托审计机构历时近5个月出具了9分共计1000多页的审计报告,最终核准了全案50余款非法借贷软件,涉案金额高达80亿元。

非法第四方支付相关行为的刑事责任分析

非法的第四方支付平台作为网络犯罪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往往涉及资金巨大,危害严重。 准确地刻画他们的行为特征对于案件调查取证和诉讼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从刑事犯罪角度看,非法第四方支付案件主要涉及非法经营罪、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洗钱罪等。

一、非法经营罪分析

不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在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的情况下从事资金清算业务,违反了《支付清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是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金融经营活动。 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019年最高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四种“非法经营”的具体情形从事基金支付结算业务”。 在支付结算方面,即使用受理终端或网络支付接口等方式,以虚构交易、虚假价格、交易退款等违法方式向指定支付人支付货币资金。

本案中,廖某团队利用非法的第四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划转,就陷入了这种境地。 首先,不法分子利用大量“炒币者”的个人账户搭建在线支付接口并聚合,形成非法的第四方支付平台,利用“炒币者”在平台抢单为非法借贷软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该方法是典型的利用网络支付接口,以虚假交易的非法方式向指定支付人支付货币资金的方法。

至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达到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主要判断依据是是否扰乱了支付结算业务许可制度,是否危害了市场秩序和安全。支付市场。 无证经营支付结算业务明显破坏了支付结算业务许可制度。 至于是否危及支付市场秩序和安全,目前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违规操作的数量。 在本案中,行为人违法经营金额达8亿多元,严重危害了支付市场的秩序和安全。

其中,廖健团队为了作案,在深圳注册公司对外招聘人员,其中就有被平台聘用的人员。 在平台的建立和运营过程中,他们已经参与了平台对上游网络犯罪的支付结算业务内容。 共同故意,我们认为这些技术人员与第四方支付平台的组织者构成非法经营共同犯罪。

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犯罪活动。

本罪的成立需要满足行为人“明知”的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认定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同时,行为人为犯罪行为提供实际帮助。

在本案中,非法借贷软件的开发团队以“不知情”和技术中立为借口,试图逃避法律制裁。 在非法第四方支付、非法借贷等网络犯罪中,技术支持往往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传统的犯罪协助行为不同,网络传输的便利性和无限复制性导致了网络技术“一对多”协助行为的特点。 一个非法的第四方支付平台可以为多种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一个非法制作的非法借贷软件可以销售给多个运营团队,单一技术可以通过网络大范围传播,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

技术是否中立,应该从其行为的客观表现来判断。

首先,要看作案者提供的技术在多大程度上起到了促进犯罪活动的作用。 如果提供的技术不涉及犯罪的核心环节,对犯罪活动没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应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其次,可以从技术本身的特点来分析。 如果行为者提供了完整的技术或核心技术,那么他应该对技术的性质和潜在用户有更清晰的了解。 当所提供的技术援助具有完整性并且显然只能用于开展非法活动时,技术中立的辩护就失去了可信度。

对此,非法借贷软件开发团队的技术人员辩称,“开发非法借贷软件属于专业行为,该软件有可能成为非法放款人的工具,不排除正规小贷公司使用这些软件来开展业务。” 技术团队在软件开发的同时提供运维服务。 存在为非法借贷软件设置“服务费”(实为“斩首利息”)和高额利息的行为,同时为非法借贷软件提供非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接入服务,显然是知情的为非法放债软件提供的帮助。

三、上下游犯罪综合评价分析

通过非法的第四方支付平台转移资金的行为可能贯穿作案的全过程。 因此,若要认定洗钱罪,首先需要区分上下游犯罪,确定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

行为人构成上游犯罪的,应当按共同犯罪定罪量刑。 2021年3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作出重大调整。 行为人实际参与上游犯罪实施洗钱的,构成共同犯罪,同时单独构成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

在排除共同犯罪成立的可能性后,如果行为人实施的支付结算行为是针对上游犯罪非法控制的资金,目的是掩盖、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上游犯罪符合刑法中洗钱的七大类上游犯罪。 犯罪类型,应认定为洗钱。

若抓获本案逃往境外的主犯,可继续深挖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是否为毒品交易、网络赌博等上游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可能构成洗钱犯罪. 现有证据查明,该平台为非法经营犯罪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提供支付结算,不属于洗钱七类上游犯罪,不构成洗钱。

此外,基于第四方支付行业的特点,第四方支付运营商掌握着包括隐私信息、个人信息、财务信息在内的大量优质数据。 实践中,仍存在一些第四方支付平台在运营过程中非法收集客户信息的案例。 用于信息发布、通信、支付、结算等功能的网络账号密码和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 第四方支付平台不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还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牵连数项的买卖泰达币是违法还是犯罪,以重罪论处。

五人制

打击非法第三方支付的对策建议

1、打通信息壁垒,实现相关职能部门协同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自己缺乏第四方支付结算的相关知识。 在自学讨论的同时,办案组主动前往人行扬州中心支行反洗钱科了解人行资金清算办法。 同时,与中国银行合作实施《打击洗钱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为此,我们及时向市议会汇报,得到了市议会的指导和支持。

今年4月,扬州检察院、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与扬州检察院牵头的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共同达成《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合作备忘录》检察院。

检银双方在专项联络、线索排查、信息互通、“一案双查”监督督办、人才共建、联合宣传教育等方面达成全面合作机制。

专项联络方面买卖泰达币是违法还是犯罪,确定了联络部门和联络人,同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联络会; 在线索侦查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将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可疑线索开展反洗钱协助工作,同时为检察机关办理洗钱案件。 为账户和资金验证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 在信息交换方面,创新提出定期汇总,可用于检察院针对洗钱犯罪线索开展的风控模型优化,并及时提供给中国银行。 扬州市检察院及各基层法院办理的洗钱案件,如需处罚涉案人员,将定期以“灰名单”形式向本行提供; 同时,加强扬州市业务培训、法制教育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复杂洗钱案件的联合监管和常态化反洗钱工作。

检、银两方将进一步加强各自职责领域和专业领域的优势互补和全方位合作,加大惩治和预防洗钱及相关犯罪工作力度,共同提高洗钱及相关犯罪办案质量和效率。打击犯罪,维护扬州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

2.广泛开展“不做犯罪工具”的法治宣传教育

网络犯罪形态层出不穷,层出不穷,人们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加入网络犯罪活动。 在本案中,被告相对年轻。 20名被告人中,85后8人,90后12人。 他们中的一些人毕业后不久就被社会录用,高薪聘请到涉案公司工作。 该中心心存侥幸,对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认识不足,成了一起犯罪的共犯。

针对案件反映的大学生和毕业生缺乏警惕和法律意识可能成为犯罪“工具人”的风险,我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开展“精准普法进校园”活动活动。

Nearly half of the graduates of the Tongda College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are involved in future employment in the new gener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software industries. We first contacted the Student Affairs Office of the college.

On May 25th, at the Tongda College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more than 7,500 college students from the whole school listened to Wang Junzi, chief procurator of the Procuratorate of Yangzhou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through online + offline. "'s popular law class. Wang Jian analyzed and explained the common forms of telecommunications and network fraud crimes such as campus "card dealers", WeChat part-time job fraud, and online dating fraud by telling real cases that occurred on campus.

At the event sit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Procuratorate of Yangzhou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Yangzhou Central Sub-branch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and Tongda College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jointly signed the "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Anti-Electronic Fraud" proposals. The Yangzhou Central Sub-branch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also distributed more than 200 brochures "Revealing the Secrets of Campus Telecom and Network Fraud Cases" to the teachers and students present.

In the autumn semester, the Procuratorate of Yangzhou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continued to carry out the "Precise Law Populariz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On September 28, more than 400 freshmen of the 2022 grade from the School of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of Yangzhou University listened to the precise law popularization course we sent-"Preventing Telecommunications Internet fraud, put an end to becoming a 'tool man'". Combined with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and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jointly issued typical cases of students involved in "two cards" crimes, reminding college students to be vigilant against being deceived by criminals with "part-time jobs", "earning quick money" and "zero risk" to avoid falling into the "help trust" sin" trap.

At the same time, combining the profession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llege and actual cases, remind college students that their professional skills must not help others to use them for illegal purposes, and effectively prevent the risk of becoming a criminal "tool man". We also brought case brochures on "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Anti-Electronic Fraud". After the lecture, the brochures were sold out by the students.

Recently, we have once again received requests for law popularization from the Tongda College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and Yangzhou University. We will customize courses and continue to carry out the "Precise Law Popularization on Campus" campaign to guide students to form a positive, healthy and upward attitude towards life and value pursuit.

3. Establish a joint early warning mechanism through big data modeling research and judgment

We still have some preliminary ideas for cracking down on illegal fourth-party payments. On the basis of the cooperation in the Memorandum of Cooperation on Combating Illegal and Criminal Activities of Money Laundering, cooperate with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financial institutions, etc., and use relevant data resources to establish a model on illegal fourth-party payment money laundering crime cases, and analyze the capital flow around The transaction scale, subject characteristics, transaction amount, transaction period, transaction IP and other dimensions are used for research and judgment analysis, and the transaction accounts are classified according to the correlation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relevant cybercrime fund transactions, and specific analysis and judgment are carried out.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shall conscientiously implement the real-name authentication of bank account opening, strengthen the monitoring of account transactions, and take timely investigation and supervision measures on accounts with abnormal transaction behaviors such as high transaction volume and high-frequency transactions, and accurately lock illegal fourth-party payments. 平台。

The black and gray industrial chain involves upstream, midstream, and downstream industries, presenting a "flow-style operation" industrialized crime situation that not only seriously disrupts the normal operating order of the market, but also seriously threatens the safety of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In the ecological chain of online black and gray production, online payment and settlement provided by illegal fourth-party payment platforms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supporting link.

To "strike the snake and hit the seven inches", it is necessary to conduct in-depth research on illegal fourth-party payment, find out its weak points, and conduct joint governance with multiple departments to carry out strict crackdowns and strict management.

This article is authorized by the author to publish, welcome to repost, comment on the complete course, please move to the "Practical Classroom" applet to search for the course name↓Long press to identi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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